本着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经考核,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,下列考生被我校录取或取得优录资格,现予以公布。 1、“自主选拔录取”优录对象名单(理科) 2、“自主选拔录取”优录对象名单(文科) 3、保送生录取名单 4、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录取名单 5、应用文科强化班录取名单 6、数学基地班录取名单 7、外语类(非英语)专业录取名单 8、艺术特长生优录对象名单 有关说明: 1、“自主招生”各类型录取线或资格线 ①“自主选拔录取”(理科)资格线:287分,“自主选拔录取”(文科)资格线:272分; ② 保送生录取线:251分; ③ 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录取线:446.7分,应用文科强化班录取线:328分; ④ 数学基地班录取线:287.3分; ⑤ 外语类(非英语)专业录取线:421.3分。 2、面试总分外语类(非英语)为180分,其余为80分。 3、艺术特长生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,享有一本线上(含)录取的优录政策;被确定为合格等级的,享有一本线上,我校投档线下降20分(含)录取的优录政策。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,测试结果需经审核后方可公示,如审核结果有变,以审核结果为准。 4、我校将在2月底向考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或签订优录协议。 5、考生可以登录“网上报名系统”的查询信息栏目查询本人分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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